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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整體性的理解猶太教而言,仍有幾個關鍵點值得在本系列的開端時提出:
第一:猶太教的宗教現象看似複雜,但是彼此之間其實有其內在的邏輯與整合性。就以上舉的「神」、「選民」、「約」、「聖地」為例,這些最基本的信仰條目,雖然在「聖經猶太教」時期早就存在,但是它們相互連結所構成的神學觀念,卻貫穿整部猶太教歷史,成為導引猶太人艱辛歲月的支撐力量。
猶太人因為相信獨一真神,所以在古代近東異軍突起,在「忌邪」和「拒拜偶像」的前提下,與周圍的「外邦人」有了明顯的區隔。又因為是「選民」的關係,體認自己身份的特殊,遂以律法為綱,以潔淨概念及其儀式實踐為常,明顯地劃分民族的界圍,釐訂嚴謹的生活規範。
這個「獨居的民,不列在萬民之中」(民廿三9)的猶太人看似孤立,但是因為深信他們與神之間存在一個萬古不易的「約」,只要他們守約遵命,無論他們遭遇任何境遇,這位天地的主宰必定施恩保護,直到萬代。「約」的承諾源自於神,首先給予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,歷代又經「神」與「選民」之間不斷的續約、深化,「約」中有關猶太民族的慧命以及應許之地的福份,遂成不可磨滅的銘心理念。
循此認知而下,就可以理解為什麼兩千五百年以來,猶太教承載了根深蒂固的集體理想,竭盡所能的撐托這份應許,因此縱然猶太人浪跡天涯,仍然藉由各種實際生活或象徵模式,永遠以回歸「聖地」、回歸「神」與「選民」的和諧狀態為最終的盼望和救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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