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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而言、人身是修習佛法所必需具備。然而,即使具備了人身,卻也不是
每個都有機緣修行佛法,要修習佛法還得具足五種條件。
依照岡波巴祖師的說法,這五種條件分別是身二和心三,即色身具備有
暇,圓滿兩種條件,同時具備三種信心。如果我們的色身瑕、滿具足,並且有
三種信心,我們便具備了修行佛法的必要條件。扼要的說,身體所必需具備的
第一個要件----八種有暇,即是要遠離八難,例如生於地獄道、畜生道、餓鬼
道等。
第二個要件便是要具備十圓滿,即自圓滿五和他圓滿五。色身暇、滿具足,便
是修行佛法的人身所必須的兩種要件。
由於以上的原因可知:我們所得的人身是很寶貴的,我們常把人身比喻為
能滿一切心願的如意寶、獲得寶貴的人身就如同獲得如意寶一樣,所以我們要
盡力地修習佛法。
雖然修行是必要的、但是最重要的是我們的心和心態,心正則行正,自然
能累積功德;心邪則行不正,就造了惡業。所以,用開悟的心態培養純正的動
機,並溶入生活的舉止之中,這是相當重要的。假如我們真的能夠這樣做,由
於我們有純正的動機,那麼生活中所做的每一件工作,都可以積聚功德。
此外,假如我們存著良善的動機在佛法中心做事,那麼很可能比正式修行
更有利益。這其中的原因可以引用寂天菩薩「入菩提行論」的話來解釋:成就
三世諸佛佛道之因,即是盡力利益眾生;而淪入三惡道輪迴之因,就是只努力
利益自己。所以在佛法中心做事,並不是只為利益自己或一、兩個人,而是為
了利益眾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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