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級班調整須知
調整範圍:
除急救時可用第七穴道幫人做急救外,初級班結業二十四小時後,始可從事下列共四人次之調整工作:
1. 為自己做調整工作。
2. 為配偶及自己十二歲以下的子女做調整工作。
3. 一天僅可作四人次(一人一天作一次謂之一人次)的調整。
4. 調整前四小時內,自己或被調整人絕對不可喝酒。
調整要領:
初班結業從事調整工作可依下列要領調理:
1. 為自己或配偶及子女做調整工作前應做功課五分鐘,做功課完後立即著手從事調整工作。
2. 從事調整工作,首應斷定疾病屬於何穴道上,而在此穴道上加以做調整工作,每次只能用一穴道,如不屬於任何穴道的疾病,都可用C7來做調整工作。
3. 用左手或右手手指併攏輕輕平放在穴道上,另一隻手則輕放在患處。如果是心臟病而自己本身不能將手放在C4上,則可以將手轉放在C7上,另外一隻手放在心臟的位置上,其調整的效果與放在第四穴道上一樣。
4. 調整時不可將意念放在手或患部,本身秉持著愛心,將身體放輕鬆無意念之下,去做調整。
5. 調整時間如下:
(1) 為自己及配偶調整,一天一次不可超過十五分鐘。
(2) 為自己十二歲以下子女調整,一天一次不可超過五分鐘。
(3) 為自己嬰孩調整,一天一次不可超過三分鐘。
注意事項:
1. 在調整磁場前,需自己先做一次靜坐功課的練習後,才可開始做磁場的調整,當調整第二個人之前,亦必須再重做一次功課。
2. 被調整者於一天中僅可被調整一次。如屬重病者,一天項多可調整兩次,但必須間隔6小時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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