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遇標的證券除權息時,股票市價將會往下調整,若未能相對調整
認購權證之發行條件,將可能平白導致認購權證之價格下跌,故
交易所訂有一般調整公式。
◎調整公式觀念介紹: ※假設聯電認購權證之履約價格為80元,若聯電定在七月八日除權/息,七月七日(除權/息前一營業日)之收盤價為90元(S),七月八日之除權/息參考價為65(S')則聯電認購權證在七月八日當天之發行條件調整如下:
(1)履約價格=調整前履約價格×S'/S=80×65/90=57.8 (2)執行比例=S/S'=1.384元,即履約時一單位聯電認購權證可認購1.384單位聯電股票。
◎其他規定: A.認購權證之最後交易日為其存續期間到期日之前二日。 B.認購權證為不得融資融券之有價證券,故不能當日沖銷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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